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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 |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5/4/10 9:57:55 点击:3224 | 住建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
建办人[2015]12号
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、地面供暖工程项目经理、建筑防水工程项目经理、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、装饰(住宅)监理(师)、装饰项目经理、装饰材料管理师、装饰资料管理师、装饰施工管理师、装饰质量管理师、建筑装饰设计师(含室内陈设、家具与厨卫、幕墙设计)、建筑表现制作师、室内设计师、景观设计师、房地产置业法律顾问(咨询师)、等22项职业资格,均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直属单位、部管社团自行设置的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2015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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